年底讨债避免过激可以找南通讨债公司解决
2017/1/4 15:45:13 点击:
年底讨债避免过激可以找南通讨债公司解决。丰顺县一妇女把钱借给朋友,但因对方迟迟未还齐欠款,一气之下,她的儿子竟然火烧对方汽车泄愤。近日,丰顺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江某宏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
据了解,江某宏与刘某良是朋友关系。2009年3月至6月期间,刘某良向江某宏的母亲王姨借款4万元,并写下了借条。之后,刘某良共分期还款1.3万元给王姨,剩余款项则迟迟没有归还。
2015年6月22日晚,江某宏在外出消夜喝了10罐易拉罐啤酒后,骑摩托车回家。途经刘某良家时,江某宏打电话给对方,催他还钱,再次遭拒。气急败坏之下,江某宏把自己的摩托车推倒在刘某良停在路边的汽车旁,让摩托车油箱里的汽油流到地上,再脱下衣服用打火机点燃并扔到汽油上,火势很快蔓延至刘某良的汽车上。后慌张的江某宏与闻讯赶来的群众合力将火扑灭。经鉴定,被烧毁的汽车损失价值为44675.98元。案发后,江某宏与刘某良达成和解协议,江某宏赔偿刘某良经济损失48000元,并取得了刘某良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江某宏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提醒:近年来,全国各地因为债务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时有发生,许多债权人因为没有欠条或者碍于朋友情面等因素导致讨债困难,进而容易因为过激讨债行为触犯法律。时下正是岁末讨债高峰期,法官提醒市民,讨债时应该注意行为的合法性,懂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理性讨债。
据了解,江某宏与刘某良是朋友关系。2009年3月至6月期间,刘某良向江某宏的母亲王姨借款4万元,并写下了借条。之后,刘某良共分期还款1.3万元给王姨,剩余款项则迟迟没有归还。
2015年6月22日晚,江某宏在外出消夜喝了10罐易拉罐啤酒后,骑摩托车回家。途经刘某良家时,江某宏打电话给对方,催他还钱,再次遭拒。气急败坏之下,江某宏把自己的摩托车推倒在刘某良停在路边的汽车旁,让摩托车油箱里的汽油流到地上,再脱下衣服用打火机点燃并扔到汽油上,火势很快蔓延至刘某良的汽车上。后慌张的江某宏与闻讯赶来的群众合力将火扑灭。经鉴定,被烧毁的汽车损失价值为44675.98元。案发后,江某宏与刘某良达成和解协议,江某宏赔偿刘某良经济损失48000元,并取得了刘某良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江某宏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提醒:近年来,全国各地因为债务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时有发生,许多债权人因为没有欠条或者碍于朋友情面等因素导致讨债困难,进而容易因为过激讨债行为触犯法律。时下正是岁末讨债高峰期,法官提醒市民,讨债时应该注意行为的合法性,懂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理性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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