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讨债公司讨债试试“歪招”
2016/12/18 14:43:44 点击:
债权从财务角度称:应收帐款。应收帐款又分正常应收帐款和非正常应收帐款,正常和非正常应收帐款都是法律赋予的一种权力。对于讲信誉的债务人,在即定时间内偿还债务属正常应收帐款,这是商务交易运行中的一种正常行为:对于无信誉的债务人,有企图赖帐的可能;对于专门从事诈骗的债务人和无能力偿还帐款的债务人,如果不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手段,很可能形成死帐、坏帐。无论是正常和非正常的应收帐款都处在一种被动的情况下, 尤其对非正常应收帐款要想行施债权,必须采取比债务人更高的策略,方能变被动为主动,收回帐款。 在计划经济年代,商品短缺,流通渠道狭窄,就是柴米油盐,日用品也要凭票供应,商务工作者坐等成交处在一种卖方市场。那个时代,商品流通渠道别无选择,商品交易一般都是现款现货,对紧缺商品是先交款后交货。所以供应商形成应收帐款的现象很少。
那时,商品流通渠道的上游称:供应商;而现在的商品流通渠道上游称:推销商,还设有推销员。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过盛时期,市场竞争激烈,商务工作者,为了生存,为了和同行业竞争,不惜一切手段抢占市场。如:上游推销商给零售商代销、铺货、延期付款、滚动压批结算、零售商给客户赊销。所以,商务工作者处在一种买方市场的情况下,形成应收帐款的概数就大。遇到不讲信誉的,专门从事诈骗的,和无能力偿还货款的债务人,债权人在这种被动的情况下,如果不采取比债务人更高明的策略、方法、手段,去行施债权,就很可能给自己的企业造成死帐、坏帐。如果债权人在行施债权时,方法、手段 得当,变被动为主动,掌握了主动权,非正常应收帐款就会迎刃而解。
以下是笔者在处理债权行施中变被动为主动的几例事件:
1994年我所在企业与山西省一家运输公司做了近半年的汽油购销业务, 结算方式是压批滚动结算,开始业务做的还比较顺利,运输公司压一定的批量,能按时结算油款。后来,由于受国家石油专营政策的出台和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原因,汽油购销业务终止了,终结时这家运输公司尚欠我企业汽油款5万元整。 由于运输公司种种原因托欠我企业油款一年多。在这一年当中,我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多次催要都无及于事。我做为企业的法人代表和业务的直接参与者,经分析研究,在目前我方处于被动的情况下,必须掌握主动权,再借助法律的配合,才能使这笔债权得以施实。于是我安排一名此项业务的参与者做向导,带一名该运输公司熟悉的人员,赶赴了山西,在当地一家纤维板厂购买了一批我企业正常经营的板材,经此项业务参与者的暗中指点,运输公司不熟悉的人员出面,到该运输公司雇用车辆运输板材,该公司调度员当然不会放弃这一送上门的长途运输业务,便毫不忧豫的按排了车辆运输板材即刻起程,经几个小时,该公司的一辆崭新的“二汽”东风大货车就开进了我企业的大院(当然在雇车时不能暴露我企业的真实单位和真实地址)至此运输业务完成,属正常运输行为,这一正常行为,为我企业的债权行施掌握了主动权为我企业依靠法律保护债权行施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为此次债权的行施,我提前排人到县法院办理了车辆扣押手续,运输公司经理接此扣押通知后,第二天便排人把托欠一年之久的欠款结清,应我企业的要求,同时还付了8000元因此而造成的费用和利息损失。挽回了企业一笔重大损失。企业的死帐和坏帐往往都是处在一种被动的情况下造成的,要避免死帐和坏帐的形成,必须想方设法掌握主动权。
这里介绍一种利用票据、印鉴、失误变被动为主动的债权施实案例:
1991年我所在的供销社废品收购站送到石家庄某玻璃厂价值690元的废玻璃,长达5年无理拒付,在这5年当中,我社员工多次催要,该厂供应部门相互推诿,找主管厂长拒之门外,不予接待。当时,我任供销社主任,为这690元的应收帐款,对这家玻璃厂也很气愤,虽然钱不多,这家玻璃厂也太不近人情,几百名职工的大厂,几百元的欠款也值得赖帐。如果诉至法律,实在不值得,且还增加新的诉讼费用,法院为这690元的经济纠风也不值得受理。但为了这口气也要想办法要回这笔帐。直线不成曲线来,为此,我利用销售部门和供应部门分离办公,业务互不相干。便安排一名员工带一张同单位异名称两个银行开户的转帐支票,交换使用印鉴,到这家玻璃厂购买了价值2800元的成品玻璃,造成了转帐结算未果。等该厂财务人员到我处换支票时,我已把这690元应收帐款,按每年计算一次利息和费用,经过5年的利滚利正好计算到了2800元,当来人把作废支票交回时,对方已经失去了唯一的证据,我企业便掌握了主动权,把早已计算好的费用帐单交到了来人的手上。至此这笔690元长达5年之久的应收帐款用价值2800元的成品玻璃全部顶清,还挽回了5年来的损失费用,玻璃厂自食其果,至今从未提及2800元的玻璃款项。
那时,商品流通渠道的上游称:供应商;而现在的商品流通渠道上游称:推销商,还设有推销员。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过盛时期,市场竞争激烈,商务工作者,为了生存,为了和同行业竞争,不惜一切手段抢占市场。如:上游推销商给零售商代销、铺货、延期付款、滚动压批结算、零售商给客户赊销。所以,商务工作者处在一种买方市场的情况下,形成应收帐款的概数就大。遇到不讲信誉的,专门从事诈骗的,和无能力偿还货款的债务人,债权人在这种被动的情况下,如果不采取比债务人更高明的策略、方法、手段,去行施债权,就很可能给自己的企业造成死帐、坏帐。如果债权人在行施债权时,方法、手段 得当,变被动为主动,掌握了主动权,非正常应收帐款就会迎刃而解。
以下是笔者在处理债权行施中变被动为主动的几例事件:
1994年我所在企业与山西省一家运输公司做了近半年的汽油购销业务, 结算方式是压批滚动结算,开始业务做的还比较顺利,运输公司压一定的批量,能按时结算油款。后来,由于受国家石油专营政策的出台和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原因,汽油购销业务终止了,终结时这家运输公司尚欠我企业汽油款5万元整。 由于运输公司种种原因托欠我企业油款一年多。在这一年当中,我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多次催要都无及于事。我做为企业的法人代表和业务的直接参与者,经分析研究,在目前我方处于被动的情况下,必须掌握主动权,再借助法律的配合,才能使这笔债权得以施实。于是我安排一名此项业务的参与者做向导,带一名该运输公司熟悉的人员,赶赴了山西,在当地一家纤维板厂购买了一批我企业正常经营的板材,经此项业务参与者的暗中指点,运输公司不熟悉的人员出面,到该运输公司雇用车辆运输板材,该公司调度员当然不会放弃这一送上门的长途运输业务,便毫不忧豫的按排了车辆运输板材即刻起程,经几个小时,该公司的一辆崭新的“二汽”东风大货车就开进了我企业的大院(当然在雇车时不能暴露我企业的真实单位和真实地址)至此运输业务完成,属正常运输行为,这一正常行为,为我企业的债权行施掌握了主动权为我企业依靠法律保护债权行施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为此次债权的行施,我提前排人到县法院办理了车辆扣押手续,运输公司经理接此扣押通知后,第二天便排人把托欠一年之久的欠款结清,应我企业的要求,同时还付了8000元因此而造成的费用和利息损失。挽回了企业一笔重大损失。企业的死帐和坏帐往往都是处在一种被动的情况下造成的,要避免死帐和坏帐的形成,必须想方设法掌握主动权。
这里介绍一种利用票据、印鉴、失误变被动为主动的债权施实案例:
1991年我所在的供销社废品收购站送到石家庄某玻璃厂价值690元的废玻璃,长达5年无理拒付,在这5年当中,我社员工多次催要,该厂供应部门相互推诿,找主管厂长拒之门外,不予接待。当时,我任供销社主任,为这690元的应收帐款,对这家玻璃厂也很气愤,虽然钱不多,这家玻璃厂也太不近人情,几百名职工的大厂,几百元的欠款也值得赖帐。如果诉至法律,实在不值得,且还增加新的诉讼费用,法院为这690元的经济纠风也不值得受理。但为了这口气也要想办法要回这笔帐。直线不成曲线来,为此,我利用销售部门和供应部门分离办公,业务互不相干。便安排一名员工带一张同单位异名称两个银行开户的转帐支票,交换使用印鉴,到这家玻璃厂购买了价值2800元的成品玻璃,造成了转帐结算未果。等该厂财务人员到我处换支票时,我已把这690元应收帐款,按每年计算一次利息和费用,经过5年的利滚利正好计算到了2800元,当来人把作废支票交回时,对方已经失去了唯一的证据,我企业便掌握了主动权,把早已计算好的费用帐单交到了来人的手上。至此这笔690元长达5年之久的应收帐款用价值2800元的成品玻璃全部顶清,还挽回了5年来的损失费用,玻璃厂自食其果,至今从未提及2800元的玻璃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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